
加压化学品是指装在除气雾剂喷罐之外的其他压力贮器内、20℃条件下用某种气体加压到等于或高于200 kPa的液体或固体(例如:糊状物或粉末)。
加压化学品通常含有50%或更多(按质量)液体或固体,而气体含量超过50%的液体或固体则通常视为加压气体。
加压化学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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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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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 含有 ≥ 85%易燃成分(按质量);并且 (b) 燃烧热 ≥ 20 kJ/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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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 含有 > 1%易燃成分(按质量);并且 (b) 燃烧热 < 20 kJ/g; 或: (a) 含有 < 85%易燃成分(按质量);并且 (b) 燃烧热 ≥ 20 kJ/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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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 含有 ≤ 1%易燃成分(按质量);并且 (b) 燃烧热 < 20 kJ/g。 |
注:加压化学品的易燃成分不包括发火物质、自热物质或遇水反应物质,因为按照《联合国规章范本》,加压化学品不允许含有这些成分。
加压化学品不再另属气雾剂、易燃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的范畴。但加压化学品可能由于所含物质而属于其他危险类别的范畴,包括其标签要素。
关于燃烧比热的指导:
对于复合配方,复合产物燃烧比热是各个成分的加权燃烧比热之和,如下所示:
燃烧比热,单位为千焦耳每克(kJ/g),可在文献中找到、计算得出或根据试验(见ASTM D 240和NFPA 30B)测定。注意,实验测定的燃烧热往往不同于对应的理论燃烧热,因为燃烧效率一般小于100% (典型的燃烧效率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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