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TDG第24修订版正式发布,24版中主要对危害分类、UN条目、特殊规定的内容作了修订。
其中包含:修订医疗设备中锂电池的分类、新增锂离子/钠离子混合电池的分类、关于柔性中型散装容器使用再生塑料材料的规定、液态有机氢载体(LOHC)运输规定等等。
接下来主要讲下新增的“锂离子/钠离子混合电池的分类”相关要求:
含有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混合电池(见第3.3章特殊规定410)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有电路连接;
(二) 电池组已按照2.9.4 (a)作为锂离子电池组做过试验;
(三) 电池组中每个锂离子和钠离子单体电池应为经验证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要求的类型。”
SP 360: 完全以2.9.4(h)之下含有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混合电池为动力的车辆,应归入条目UN 3556以锂离子电池组为动力的车辆。
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上的锂电池组、钠离子电池组或2.9.4(h)之下含有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混合电池组,设计上仅用作该货物运输单元外接电源的,应根据情况归入以下条目:UN 3536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锂离子电池组、UN 3563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锂金属电池组或UN 3564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UN 3564钠离子电池组。
SP 388:所指设备的例子有剪草机、清洁机或船只模型或飞机模型。由锂金属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或钠离子电池组为动力的设备,应根据情况,分别归入以下条目:UN 3091装在设备上的锂金属电池组,或UN 309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组,或UN 3481装在设备上的锂离子电池组,或UN 348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或UN 3552装在设备上的钠离子电池组,或UN 3552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钠离子电池组。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内的锂离子电池组、锂金属电池组、含有2.9.4 (h)的之下的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混合电池组或钠离子电池组,设计上仅用作该货物运输单元的外接电源的,应根据情况,分别归入以下条目:UN 3536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锂离子电池组,UN 3563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锂金属电池组,或UN 3564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钠离子电池组。
SP 410:符合2.9.4(h)的含有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混合电池组,应根据情况归入联合国编号3480、3481或3536。当这种电池按照特殊规定188运输时,瓦特小时额定值不得超过100 Wh, 而且应在外壳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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