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一宗旅客携带毒品氯胺酮(K粉)4.24克。
一名旅客经旅检大厅进境时,被海关关员拦截检查。经检查,在当事人左侧裤袋内发现一包用自封袋包装的白色粉末,重4.24克。经试剂检测,显示为毒品氯胺酮。
毒品K粉,在医学上称作“氯胺酮”,呈白色结晶粉末状,易溶于水。可勾兑进饮料和酒水中,吸食K粉后会极度兴奋,出现幻听、幻觉、幻视等,甚至精神分裂。
氯胺酮(CAS:6740-88-1)GHS分类:
氯胺酮的危害: |
欧盟化学平管理局(ECHA)的危害评估(GHS分类): H302:吞咽有害。 H332:吸入有害。 |
据称吸食K粉的感觉和饮酒类似,都表现为先兴奋后抑制。而且K粉经常和摇头丸混用,在对收检的真假“摇头丸”以及很多收检的零包毒品的GC/MS检验中,有50%以上都会检出氯胺酮成分。
滥用“K粉”后经常导致神经精神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临床表现为讲话含糊不清、头昏、精神错乱、过度兴奋、幻觉、幻视、幻听、运动功能障碍、抑郁以及在药物作用下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属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①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③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④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⑤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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