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北欧白天鹅生态标签的5个简单步骤
1. 下载申请表。
2. 研究标准文件和包含对产品或服务的规定文件。确保已达到标准要求。
3. 签署申请表,扫描并发送给白天鹅机构。
4. 申请将被审查,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所附文档满足要求。
5. 如果所有文件都符合要求,并且所有标准都达成,则将获得北欧生态标签许可证。
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一旦生态标签许可证申请发送给白天鹅。生态标签将收取申请费用28 000瑞典克朗,不包括增值税。如果申请公司在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没有努力获得生态标签许可证,白天鹅保留拒绝申请的权利。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证书有效期:
许可证有效期就是标准文件的有效期。当标准文件的有效期终止和一个新的修正的文件被北欧环保标签接受时,就要求提交一个新的许可证申请。
具体要求:
O1产品描述
申请人必须提交有关产品的以下信息:
1. 品牌/商品名称
2. 产品描述包括在申请中。要描述蜡烛/油蜡烛(厚度,灯芯,高度,彩色或非彩色)
要描述蜡烛/油蜡烛中的原料(硬脂,石蜡,蜡,油,脂肪或其他原料),以清楚哪些原料被使用,这些材料来自哪里,百分比是多少。
3. 油芯(棉花,纸张,塑料或其他)中的材料以及灯芯维持器/支架(金属,塑料或其他)中的材料也必须加以说明。
4. 任何其他材料(如包装蜡烛的杯子/容器)和包装也必须描述,如果它们是销售产品的一部分。
5. 产品制造过程描述。供应商必须对公司名称,生产现场,接触和生产工艺(如蜡烛染料)进行描述。
6. 列出用于生产蜡烛/油蜡烛或产品附带的其他组件的材料和化学产品清单。必须包括每种化学产品的安全数据表。
O2可再生原料生产的原材料量
在室温(20℃-27℃)下由固体/半固体原料制成的蜡烛:
从生产蜡烛的原材料中的可回收原料数量必须超过蜡烛总重量的90%。
在室温(20°C至27°C)下由液态原料制成油蜡烛/油灯:
油蜡/油灯(油)中的原料必须100%由可再生原料制成。
O3棕榈油和大豆油的植物原料
来自棕榈油和大豆油的植物原料不得用于北欧生态标签蜡烛/油灯。
O4植物原料的可追溯性和控制
棕榈油和大豆油以外的植物原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所用织物原料供应商的州名(拉丁语和英文)和地理来源(国家/州/地区/省)。
2. 还必须采取书面程序,购买植物原料,确保所有植物原料来自合法来源。原材料不得从以下来源获取:
· 保护区或正准备保护的地区
· 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确的地区
· 非法收获的作物
O5转基因植物
北欧白天鹅生态标签不允许使用生物耐受性和抗虫性转基因植物的原料。
O6化石原料(石蜡)
用于北欧天鹅生物标记蜡烛中的所有石蜡必须完全精炼(即氢化),或与2014年9月或更晚的标准质量保证RAL-GZ041的氢化品相匹配。
O7烛芯和烛芯支撑物
烛芯不能含有任何金属。
烛芯中的棉花必须经过Öko-Tex 100认证。允许使用替代材料如纸,亚麻或其他植物纤维来稳定或改善油绳的燃烧性能。
以下金属不能添加到烛芯支撑物中:
铝(Al),铅(Pb),汞(Hg),铬VI(CrVI),镉(Cd),钴(Co),锑(Sb),锌(Zn),铜(Cu))。该要求不适用于钢铁。
O8包裹蜡烛/油的包装材料
与蜡烛/油蜡烛/油灯一起出售,仅用于一次性的容器不得包含:
· 玻璃或陶瓷
· 金属
· 聚氯乙烯(PVC)和聚氯乙烯(PVDC)
如果塑料包含在容器中,则所使用的塑料材料至少75重量%必须由ISO 14021中定义的生物塑料或消费后再生原料制成。
例外:
在墓地蜡烛和油蜡烛上的盖子可以免除金属要求。然而,盖不得含有铝(Al),铅(Pb),汞(Hg),铬VI(CrVI),镉(Cd),钴(Co),锑(Sb),锌(Zn) Cu)或镍(Ni)。该要求不适用于钢铁。
O9蜡烛包装容器的材料
设计为同一目的多次使用的容器,将与至少两个蜡烛(装满)一起出售/销售。单独的生态标签容器时不可能的。
设计为同一目的多次使用的与蜡烛一起出售的容器不得包含:
· 以下金属:铝(Al)*,铅(Pb),汞(Hg),铬VI(CrVI),镉(Cd),钴(Co),锑(Sb),锌(Zn))或镍(Ni)。该要求不适用于钢铁。
· 聚氯乙烯(PVC)和聚氯乙烯(PVDC)。
如果在容器中使用防火玻璃,则必须参照消费者的信息要求(O20),玻璃不能在普通玻璃的废料相中分选。
* 如果容量小于容器总重量的15%,则允许在容器中使用铝。
如果塑料**包含在容器中,则使用的塑料材料的至少50%重量必须 由ISO14021中定义的生物塑料或消费后再生原料制成。
** 硅胶不符合生物塑料或消费后回收材料的要求。添加到生物,原始或再生塑料中的成分必须符合要求O10。
O10生物,原始和再生塑料中的添加剂
以下物质不得主动地添加到塑料/塑料部件(包括生物,原生和再生塑料)中:
· 一般卤代有机化合物(包括氯化聚合物,氯化石蜡,含氟化合物和阻燃剂)
· 颜料和基于铝(Al),铅(Pb),汞(Hg),铬VI(CrVI),镉(Cd),钴(Co),锑(Sb),锌(Zn)或镍(Ni)及其化合物
· 邻苯二甲酸盐
· 欧盟候选名单上的物质*http://echa.europa.eu/sv/candidate-list-table.
该要求涉及添加到主料或化合物中的成分。该要求不涉及实际的聚合物生产。
回收塑料不得含有浓度高于100 ppm的卤化阻燃剂。
O11产品运输包装
氯基塑料不得用于产品和运输包装。
O12化学产品,分类
用于制造蜡烛/油蜡烛的化学制品不得分类为标准中表1所示的任何危害类别或任何相关的危险代码物质。
O13构成物质的分类
用于制造蜡烛/油蜡烛的化学制品不得含有标准表2所示任何危害类别或任何相关危险代码分类的物质。
O14不能包含在蜡烛/油蜡烛中的物质
蜡烛/油蜡制造中使用的化学制品中不得包含以下物质:
· 欧盟候选名单上的物质
· 被认为是欧盟候选名单上第1类或第2类潜在内分泌干扰物的物质
· 有机溶剂
· 邻苯二甲酸盐
· 卤化有机溶剂
· 铅(Pb),汞(Hg),铬VI(CrVI),镉(Cd),钴(Co),锑(Sb),锌(Zn),铜(Cu)或镍
O15有机溶剂总量
有机溶剂的含量不得超过蜡烛/油的重量的1%
或者,参考测试结果,根据ISO 16000-6:2012,显示蜡烛中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小于1200μg/m3。
O16偶氮染料和偶氮漆
不得使用会分裂成标准表3所示的任何一种浓度高于30ppm的芳族胺的偶氮染料和偶氮漆。
O17香水,香气等芳香化合物
香料,香气或其他芳香化合物(例如精油,植物油和植物提取物)不能包括在用于制造蜡烛/油蜡烛的化学产品中。
O18烟灰指数
室内使用蜡烛
锥形/晚餐蜡烛:
3次测试中烟灰指数的平均值必须小于0.3小时。单次测试不得超过0.6小时。根据EN 15426:2007进行测试。
支柱蜡烛:
3次测试烟灰指数的平均值必须小于0.2小时。单次测试不得超过0.4小时。根 据EN15426:2007进行测试。
茶蜡烛/油蜡烛/油灯:
3次测试烟灰指数的平均值必须小于0.1小时。单次测试不得超过0.2小时。根据EN15426:2007进行测试。
户外用蜡烛:
3次测试中烟灰指数的平均值必须小于1.0小时。单次测试必须不超过2.0小时。测试必须符合EN 15426:2007。
油蜡烛/油灯包括在室温(20℃-27℃)下由液体材料包围的烛芯,必须满足目前适用于包括在室温(20℃至27℃)下由固体/半固体材料包围的烛芯的蜡烛的尺寸和燃烧时间的要求。
O19消防安全
包含一个或多个烛芯的蜡烛,在室温(20°C至27°C)环境中固体/半固体/液体的材料必须符合EN15493:2007(蜡烛 - 消防安全规范)标准。
如果其他材料(见O8,O9和O10)与蜡烛/油蜡烛相连,则必须有文件证明此类材料在消防安全方面不构成风险。
O20消费者信息
蜡烛/蜡烛标签/包装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蜡烛/油蜡烛的燃烧时间(燃烧时间以燃烧小时表示)
燃烧时间应根据EN 15493:2007在室温(20°C至27°C)下测量。另外,EN 15493:2007中关于燃烧测试方法的另外9点也必须遵循。蜡烛/蜡烛制造商进行测试。
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的锥形/晚餐蜡烛:燃烧试验周期为3次4小时,在燃烧期间停留1小时。蜡烛燃烧时间计算为(每小时/蜡烛长度燃烧的中心烛台数)。此外,EN 15493:2007必须满足。
· 如果使用,防火玻璃(包装蜡烛/油的容器)不能用正常的废玻璃进行分类。
由一个或多个烛芯组成的蜡烛,在室温下被固体/半固体材料包裹:
· 符合EN 15494:2007附件A的安全信息,还必须提供A1,A4,A5和A6,即使这是标准中的可选补充安全信息。
· 符合EN 15494:2007的安全标签和警告
室温下被液体材料包围,由一个或多个烛芯组成的油蜡烛/灯头
· 符合EN 14059:2002的安全信息,标签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