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贸易部在2013年2月13日,发布通告 No.04/2012/TT-BCT, 建立物质和混合物在GHS分类和标签的要求。即: 2014年3月20日以后,越南境内生产或进口化学物质的企业必须对物质进行分类和标签。2016年3月20日后,混合物也被要求必须进行分类和标签。分类和标签的要求基于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GHS)第三版本(2009)。
越南已经通过化学法实施GHS。
其主要法规有:
1.化学法(LAW ON CHEMICAL)
2.法规:108/2008/ND-CP,有关于化学品管理。
3.法规:04/2012/TT-BCT,有关于分类和化学标签。
实施GHS关键期:物质:2014年3月30日;混合物: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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