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澳大利亚GHS制度(WHS法规)为强制性执行标准。工作场所危险品强制实施时间:混合物-2017年1月1号;物质-2017年1月1号。2011年发布工作场所健康安全条例(WHS法规)。用以规范制造商和供应商对进出口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基于GHS第三版编制。
过渡期:2012年1月1号到2016年12月31号,现有SDS和GHS规范规定的SDS都可以使用。从2017年1月1号开始,强制执行GHS规定的SDS和标签。
SDS分类:
WHS法规直接引用联合国GHS第三版。但以下分类在澳大利亚不采用。
危险种类 |
危险类别 |
代码 |
健康危险的危险说明 |
易燃气体 |
2类 |
H221 |
易燃气体 |
易燃液体 |
4类 |
H227 |
可燃液体 |
急性毒性 |
(经口)5类 |
H303 |
吞咽可能有害。 |
(经皮)5类 |
H313 |
皮肤接触可能有害。 |
|
(吸入)5类 |
H333 |
吸入可能有害。 |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
2B类 |
H320 |
造成严重眼刺激。 |
吸入危险 |
2类 |
H305 |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 |
1类 |
H400 |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
2类 |
H401 |
对水生生物有毒。 |
|
3类 |
H402 |
对水生生物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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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臭氧层 |
1类 |
H420 |
破坏高层大气中的臭氧,危害公共健康和环境。 |
注意:以下两个危害分类如果有的话必须体现在SDS和标签上:AUH070-Toxic by eye contact(眼睛接触有毒);AUH071-Corrosive to the respiratory tract.(呼吸道腐蚀)。特殊除GHS以外的分类,这个要根据产品的特殊情况来进行分类。
澳大利亚已经颁布了:GHS危险物质分类清单(Australia GHS Hazardous Chemical Information List)。在WHS法规中是非强制性的分类,可以在制作SDS分类时作指导用。
安全数据表(SDS)编写:
在澳大利亚SDS知道法规为WHS法规,在强制实施该法规后,在澳大利亚市场上流动的化学品必须带有符合WHS法规的SDS及标签。
澳大利亚的SDS标准格式和大部分国家一样也是由16个部分组成的。
以下几点需注意:
1、紧急电话号码:必须包括在工作时间以外可用的澳大利亚紧急联系信息。
2、有害成分的分类必须在SDS成分信息上体现。如果供应商想保密的话,该成分必须是没有职业暴露限制的或者是无危害的。厂家还可以用一个范围百分比来代替成分的具体百分比来保密配方。(例如:甲醇:30%,可以表示为:甲醇:30%-40%)。
3、在SDS第15节:指示危险化学品是否受国际公约和国内规定(如NICNAS)的控制。
标签(Label)编写:
一、标签上必须有制造商或进口商的详细信息。
二、如果是混合物,标签上体现的单体物质至少6个(如果有)。
三、其他一些额外信息也可以加上:如该化学品的有效期,海外供应商信息,紧急联系电话,公司网址等。
四、标签尺寸及公示信息要求:
1、产品名称、澳大利亚的联系信息和象形图或危险语句。
2、标签信息尽量详细,重大危害信息必须体现在标签上。
3、标明详细信息请参照SDS。
标签尺寸如下:
包装容积 |
象形图(mm)(最小) |
字体大小(mm)(最小) |
未超过500ml |
15×15 |
2.5 |
超过500ml,且未超过5l |
20×20 |
3 |
超过5L,未超过25L |
50×50 |
5 |
超过25L |
100×100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