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蓝天使DE-UZ78 环保标志的背景
2015年,德国所有家庭中有86%拥有电脑(台式PC,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并且83%的人口经常使用这些设备(联邦统计局,2016年)。在德国的私人家庭中,通常有不止一台计算机。92%的德国公司在工作场所使用计算机(联邦统计局,2015年)。计算机的制造不仅需要大量的能源,还需要大量的资源,这些资源的生产伴随着相当多的环境影响。这些资源通常是稀缺资源,例如稀土元素,金,铟,钴或钽。它们对于现代技术极为重要,但不能保证其可用性。为了实现资源节约型经济,目标是允许长时间使用计算机,以便从制造产品时一次使用的资源中获得最大的收益。
带有Blue Angel生态标签的计算机可以修复和升级,因此可以满足此要求。
此外,Blue Angel生态标签计算机满足可回收设计和材料选择的严格要求,从而为有效回收使用的材料创造了有利的框架条件,并有助于节省自然资源。在设备的塑料部件中使用了低排放材料,从而降低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二 蓝天使DE-UZ 78环保标志的使用范围
a)这些基本标准适用于第1.5.1段中定义的计算机。
b)这些基本标准也适用于作为单独单元或与计算机一起投放市场的键盘。
c)具有类似计算机功能的设备,但在其他授予“蓝天使”生态标签的基本标准的范围内,不应属于这些基本标准。
这些是:
- 手机/智能手机(DE-UZ 106)
- 电子书阅读器(DE-UZ 158)
- 电视机(DE-UZ 145)
- 电脑显示器(DE-UZ 78c)
三 蓝天使DE-UZ 78环保标志的要求
3.1计算机的能耗
电脑,如1.5.1段中所定义,应满足适用于特定类型计算机的《能源之星计划要求》(在应用时进行了修订)(当前版本:6.1)。
3.2 耐久性
3.2.1 备件可用性
申请人承诺确保从生产停止之日起至少5年内保证提供用于维修设备的备件。尤其是电池/蓄电池(如果有的话)必须在生产结束后至少提供5年。备件必须由制造商本身或第三方以合理的价格提供。
备用零件在功能上相同或兼容,并且在功能上有所改进,可以在计算机或键盘的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通常超过产品寿命的其他零件不应视为备件。
产品文件应包括有关备件供应的详细信息。
带有Blue Angel生态标签的计算机的设计必须确保易于访问可更换组件和扩展接口(例如,IC插座插入式连接器)。为此,必须能够在没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轻松地打开外壳部件,底盘和电池盖。
这些计算机必须提供以下扩展选项:
- 替换或扩展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如果有),
- 替换或扩展大容量存储(如果有)。
此外,计算机必须提供以下接口:
- 存在两个或多个USB 3.0或更高版本的端口(小型服务器可能具有不同类型的串行端口),
- 与外部监视器的连接(不适用于集成台式计算机和小型服务器)。
3.3可回收设计
3.3.1 结构与连接技术
以下内容适用于计算机和键盘:
- 带有Blue Angel生态标签的设备的设计必须便于拆卸以便回收利用,以确保可以将外壳部件,机箱,电池(如果有的话),显示单元(如果有的话)和印刷电路板分开作为其他功能单元材料的馏分,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按材料类型进行回收。它们的设计应允许废物处理公司使用通用工具进行手动拆卸,并且一个人可以拆卸该设备。
- 电池/蓄电池(如果有)必须易于拆卸,而无需使用任何工具或使用通用工具。
- 电气/电子组件必须易于从外壳上卸下。
3.3.2材料选择
- 以下内容适用于质量大于25克的塑料零件以及键帽,但前提是它们的总质量大于25克:这些零件最多可使用4种塑料。塑料外壳最多可以包含两种可分离的聚合物或聚合物混合物。
- 每个质量大于25克且均匀表面积大于200平方毫米的塑料零件,必须根据ISO 11469进行永久性标记,并适当考虑到ISO 1043第1至4部分。功能要求透明的透明塑料部件(例如显示器中的可见塑料薄膜)应免除根据ISO 11469的标记。
- 不允许在塑料外壳部件上涂金属涂层。例外:笔记本计算机的塑料外壳部件可能具有金属涂层,但在技术上需要这种涂层。但是,不允许使用塑料外壳部件的电镀层。
- (消费后)回收材料可用于外壳部件和底盘。它可以按百分比使用。
- 外壳部件和底盘的塑料和金属的90%必须可通过材料回收(这并不意味着通过焚烧回收热能)。
3.4 材料要求
3.4.1外壳和外壳零件中使用的塑料
外壳和外壳零件中使用的塑料不得包含具有以下特征的任何物质作为组成成分:
a)根据法规(EC)1906/2006(REACH)8被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的物质,并已包含在根据REACH第59条(1)建立的清单(所谓的候选清单)中。
b)已根据CLP法规归类为以下危害类别或符合此类分类标准的物质:
- 致癌类别 1A或1B
- 诱变类别1A或1
- 生殖毒性物质1A或1B
外壳和外壳部件中不得使用卤化聚合物。也不能添加卤代有机化合物作为阻燃剂。也不允许任何根据CLP法规归类为致癌物 2类或水生慢性有害1类的阻燃剂。
可以从附录B中看到分配给危险类别的危险说明(H-短语):危险类别和危险说明的分配。
以下应免除此要求:
- 氟有机添加剂(例如抗滴落剂),用于改善塑料的物理性能,但不超过重量的0.5%;
- 重量不超过25克的塑料部件,其中-对于键盘-所有键帽的总重量应是确定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3.4.2杀菌银的使用
禁止在可触摸的表面上使用杀菌银。
3.5 噪声排放
仅在将机械风扇(例如CPU / GPU风扇,电源组风扇,系统风扇,RAM风扇,硬盘风扇),机械硬盘驱动器和/或光盘驱动器集成到计算机中之后,才需要验证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如果这些组件均未集成到计算机中,则认为已满足要求。键盘要求应独立于计算机而适用。
噪声排放的评估基于已声明的A加权声功率级LWAd(以分贝(dB)为单位)到小数点后一位。为此,必须确保在结构相同的设备的配置变型中,对最响亮的单个组件执行测量。
确定申报的A加权声功率级
A加权声功率级LWA(1..4)应按照ISO 7779在ECMA-74附件中所述的工作模式下确定。
a)LWA(1)应在C.15.3.2模式-“空闲模式”中确定。
b)LWA(2)应在C.15.3.3 g)模式-“活动模式”中确定。
c)LWA(3)应在C.19.3.2模式“光驱”中确定。
d)LWA(4)应在C.5.3.1“键盘”中确定。
声明的A加权声功率级
在每种工作模式下,应至少对一种型号的三个设备进行测试。 声明的A加权声功率级LWA(1..4)应根据ISO 9296:1988确定,并以分贝(dB)为单位,舍入到下一个小数位。或者,如果只能在一个设备上执行噪声测量,则可以使用以下公式确定已声明的A加权声功率级LWAd:
LWAd = LWA1 + 3.0 dB。
(LWA1 =单个设备的A加权声功率级,以dB为单位,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测试值
声明的A加权声功率级LWAd(1..3)不得超过以下测试值:
操作模式 |
测试值 |
||
|
台式计算机,小型服务器,瘦客户机 |
笔记本电脑 |
工作站,具有两个以上大容量存储驱动器的小型服务器 |
(1) “空闲模式” |
35.0 dB |
32.0 dB |
38.0 dB |
(2) “主动模式” |
39.0 dB |
37.0 dB |
42.0 dB |
(3) “光驱” |
50.0 dB |
48.0 dB |
50.0 dB |
3.6产品文件
计算机随附的产品文档应包括技术规格以及与环境和健康相关的用户信息。这些文件应与设备一起安装在计算机上,以CD-ROM形式提供或以印刷形式提供(最好是在再生纸上),或者从交付之日起到生产结束至少5年内可从Internet上获得。
键盘的产品文档仅需包含键盘相关的信息(第2,4、5和6号)。
产品文档至少应提供以下用户信息:
a)每年以千瓦时(kWh / a)为单位的能源消耗(ETEC)以及根据第3.1段计算机在不同运行模式下的电力消耗。 还应包括将设备设置为节能运行模式的说明,以及有关其他节能选项的信息(例如,降低屏幕亮度,完全断开电源)。如果根据能源之星为计算机设置了最大功率值(而不是能耗(ETEC)),则产品文档应提供测得的功率值(以瓦特为单位):工作站的PTEC和PLONG_IDLE以及小型的POFF服务器。
b)根据3.2.1(备件可用性)提供备件的信息,
c)根据第3.2.2短扩大能力的备选方案(容量扩展)
d)根据第3.5段(前提是要求适用)在所有运行模式下的声功率水平(噪声排放),
e)根据《德国电子电气设备法》(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Act),在生命周期结束时进行无害环境处置的说明,
f)有关制造商经营的产品回收计划的信息,以允许重复使用(如果有),
g)如果该计算机是笔记本计算机,则产品文档应另外包括根据第4款提供的信息(笔记本计算机的特殊要求):
- 有关如何根据第4.2节拆卸和更换电池/蓄电池或电池/蓄电池组的说明(可更换性),
- 根据4.4段(电池/蓄电池标记)指示标称容量,标称电压和根据类型的型号标识以及电池/蓄电池显示制造日期编码的解码说明,
- 根据4.5指示可达到的最小满充电周期(电池/蓄电池耐久性),
- 有关4.6段软件工具的信息,该信息可用于读取电池/蓄电池状态和保护电池/蓄电池(电池/蓄电池状态和电池/蓄电池保护软件),
- 一条告诫用户,不得将电池/蓄电池与普通家庭垃圾一起丢弃,而应带至废物收集设施。
4 笔记本电脑的特殊要求
笔记本电脑(包括移动工作站)除第3款中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适用第4段中规定的要求,如第1.5.1段中所定义。
4.1充电能力
笔记本计算机必须配备符合第1.5.2节中定义的电池/蓄电池。
该要求不适用于仅用于缓冲CMOS存储器或运行计时器的电池。
4.2可替换性
这些计算机的设计应使其易于更换电池/蓄电池,而无需专业知识。
4.3电池/蓄电池容量
电池/蓄电池的容量应根据修订的标准EN 61960(当前版本:DIN EN 61960:2012-04)和标准第7.3.1节“ 20°C时的放电性能(额定容量)”进行测量。这样确定的额定容量(C)必须至少等于电池/蓄电池和产品文档中指示的额定容量(N)。
4.4电池/蓄电池标记
必须按照标准EN 61960标记电池/蓄电池(或电池/蓄电池组),至少提供以下信息:
- 名义容量(N),
- 额定电压,
- 类型名称,
- 制造日期(可以编码)。
这些规格(生产日期除外)也应在产品文件中给出。 如果以编码形式给出了生产日期,则产品文件应包括解码说明。
此外,电池/蓄电池(或电池/蓄电池组)应提供以下信息,以帮助改善回收过程:
- 指示质量百分比最高的金属(例如钴,锰,镍,铁),
- 指示电池/蓄电池中包含的阻碍回收过程的物质(例如锡,磷)。
- 例如,根据日本电池协会(BAJ)19提出的标记系统,也可以以编码形式提供此信息。
4.5电池/蓄电池耐久性
电池/蓄电池必须达到至少500个完整充电周期:
full charge cycles ≥ 500
完整的充电周期应理解为从电池/蓄电池中消耗的电量(以安培小时为单位)(通过一次或多次充电已存储在电池/蓄电池中)的标称容量(N) 流程。
产品文件中应规定可达到的完全充电周期的最小数目。
此外,在500次完全充电循环后,电池/蓄电池必须处于充满电状态,其剩余容量(QRem)至少应为标称容量(N)的80%。
QRem≥80%* N
应按照附录A:电池/蓄电池耐久性的确定中的要求计算满充电周期,并测量剩余容量。
4.6电池/蓄电池状态和保护软件
申请人应为计算机提供以下软件工具:
- 确定电池/蓄电池状态的软件:
该软件必须允许读取电池/蓄电池的“健康状态”(根据智能电池系统规范20,定义为“满充电容量”与“设计容量”之比),“充电状态”(根据智能电池)系统规格),以及已经从电池/蓄电池执行的完整充电周期数,并向用户显示这些数据。如果电池/蓄电池(或电池/蓄电池组)没有集成的电子设备来记录这些数据,则计算机本身必须配备相应的电子设备。
该软件必须访问相应的电子设备,并且能够读取电池/蓄电池状态数据。电子设备必须在适用的情况下检测电池/蓄电池的更换,并在给出完整的充电周期数时予以考虑。
- 电池/蓄电池保护软件:
该软件应能够将电池/蓄电池的充电限制为小于最大可用电量的值(例如,满充电容量的80%)。 这样做会延长电池/蓄电池的寿命。
申请人应-从将计算机投入市场之日起,或至少从提交申请之日起,直到生产停止后至少6年之内-使这些软件工具可从以下站点免费下载: 在其网站上以及在计算机产品文档中提供有关这些工具的信息。假设计算机已通过预安装的操作系统投放市场,那么上述软件工具也必须预安装在计算机上。
5单独键盘的特殊要求
第5段中规定的要求适用于单独或与计算机一起投放市场的键盘。不需要集成笔记本键盘即可满足这些要求。
5.1人机工程学
用作计算机用户输入设备的单独键盘应根据经修订的DIN EN ISO 9241-400和DIN EN ISO 9241-410标准测试个人计算机键盘的人体工程学特性,并符合全尺寸参数 键盘和紧凑型键盘在其中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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