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MSDS相关法规信息】
1.MSDS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获取
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给获取MSDS相关法律信息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该网站有“法律法规”栏目,可按年度检索到所有有效的法律、法规全文,我们可充分用好这一平台进行MSDS查询。
在涉及到国外法律法规时,可通过搜索引擎查找到相应网站,再按网站上的提示或导引进行检索。
2.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信息的获取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开辟了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查询”栏目,我们可以按关键词检索全部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基本信息】
正丁醇(CAS:71-36-3),英文名:n-butanol
CH3CH2CH2CH2OH一种无色、有酒气味的液体,沸点117.7°C,稍溶于水,是多种涂料的溶剂和制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见邻苯二甲酸酯)的原料,也用于制造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乙二醇丁醚以及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和生物化学药的萃取剂,还用于制造表面活性剂。
丁醇最早由法国人C.-A.孚兹于 1852年从发酵过程制酒精所得的杂醇油中发现。1913年,英国斯特兰奇-格拉哈姆公司首先以玉米为原料经发酵过程生产丙酮,正丁醇则作为主要副产物。以后,由于正丁醇需求量增加,发酵法工厂改以生产正丁醇为主,丙酮、乙醇作为副产物。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鲁尔化学公司用丙烯羰基合成法生产正丁醇。50年代石油化工兴起,合成法制正丁醇发展迅速,尤以丙烯羰基合成法最快。
【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制造邻苯二甲酸、脂肪族二元酸及磷酸的正丁酯类增塑剂,它们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也是有机合成中制丁醛、丁酸、丁胺和乳酸丁酯等的原料。还是油脂、药物(如抗生素、激素和维生素)和香料的萃取剂,醇酸树脂涂料的添加剂等,又可用作有机染料和印刷油墨的溶剂,脱蜡剂。
用于生产乙酸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及磷酸类增塑剂,还用于生产三聚氰胺树脂、丙烯酸、环氧清漆等;用作色谱分析试剂,也用于有机合成等;用于配制香蕉、奶油、威士忌和干酪等型食用香精。
【主要危害】
正丁醇毒性:属低毒类
急性毒性:LD504360mg/kg(大鼠经口);3400mg/kg(兔经皮);LC502424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毒性:大鼠、小鼠吸入0.8mg/m3,24小时/周,4个月,肝皮肤功能异常;人吸入303×mg/m×10年,粘膜刺激,嗅觉减退;人吸入606mg/m3×10年,红细胞数减少,偶见眼刺激症状;人吸入150~780mg/m3×10年,眼有灼痛感,全身不适,角膜炎。
【各国GHS分类】
物质名称:正丁醇(CAS:71-36-3)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易燃液体,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麻醉效应) |
H226:易燃液体和蒸气。 H315:造成皮肤刺激。 H318:造成严重眼损伤。 H335: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H336:可引起昏睡或眩晕。 |
日本NITE分类(NITE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NITE-CHRIP)):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易燃液体,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严重眼腐蚀/眼刺激,类别2A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麻醉效应)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听觉器官、中枢神经系统) |
H226:易燃液体和蒸气。 H315:造成皮肤刺激。 H319:造成严重眼刺激。 H335: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H336:可引起昏睡或眩晕。 H372:长期或重复接触会对器官(听觉器官、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伤害。 |
欧盟CLP: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易燃液体,类别3 急性毒性(口服),类别4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麻醉效应) |
H226:易燃液体和蒸气。 H302:吞咽有害。 H315:造成皮肤刺激。 H318:造成严重眼损伤。 H335: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H336:可引起昏睡或眩晕。 |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分类,具体的产品危害分类要求,应符合进口方的监管法规。
声明:以上内容为诚通MSDS专业服务中心(现改为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