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了SDS,要求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基本信息】
中文名:三氯乙酰氯
英文名:trichloroacetyl chloride
CAS号:76-02-8
分子式:C2Cl4O
物理化学性质:无色有刺激性气味液体。熔点-57℃,沸点114-116℃,相对密度1.541-1.543(20)。遇水、醇分解,并放出大量的氯化氢。
【主要用途】
为优良的酰化剂和有机合成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有机中间体和精细化工产品的合成。
【主要危害】
改产品不易燃,无特殊危险性。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能灼伤皮肤,刺激粘膜,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吞咽有害。对陆地脊椎动物有害。
【各国GHS分类】
物质名称:三氯乙酰氯(CAS: 76-02-8)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 |
H314: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H318:造成严重眼损伤。 H330:吸入致命。 |
新西兰HSNO CCID分类: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急性毒性―口服, 类别6.1C 皮肤腐蚀/刺激, 类别8.2C 陆地脊椎动物生态毒性,类别9.3B |
H302:吞咽有害。 H314: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陆地脊椎动物有危害物质/混合物。 |
欧盟ECHA(这个物质不在在CLP法规中,以下分类为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库存物质分类(推荐分类)):
危险性类别 |
危险说明代码 |
无相关分类 |
不适用 |
以上例举了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健康、物理、环境危害,具体出口的产品,应符合出口国的监管法规以及GHS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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