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E全称Societyof Automotive Engineers:是美国机动车工程师学会的缩写。SAE标准成立于1905年,是国际上最大的汽车公称学术组织。目前,标准总数达到了1700多项。SAE J 583标准提供了汽车前雾灯的测试程序,性能要求,设计指南和安装指南。
二.SAE J583主要测试项目:
2.1 测试电压
除非另有规定,测试电压应为被测灯的端子处的设计电压±0.1Vrms。
2.2 SAE J 575的下列测试程序适用于本标准;然而,设计用于整体宽度大于2032mm的车辆的前雾灯应根据SAEJ 2139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
2.2.1 振动测试
2.2.2 水分测试
2.2.3 粉尘测试
2.2.4 腐蚀测试
2.2.5 光度测试
灯应安装在测试夹具上,在其设计操作和方向上模拟车辆安装系统和任何光学上重要的周围结构(例如格栅,仪表板等),距离光度计至少10m的距离。
用于测试的光源应符合SAE J 575的要求。对于需要白炽灯的灯,应使用基于13.2伏的设计电压,在其额定光通量下工作的精确额定灯泡。或者,基于12.8伏的设计电压,在其额定光通量下工作的精确额定白炽灯泡,只要光度烛光测量值按比例缩放1.10倍。
需要测试的前雾灯的光轴应水平居中在光度计轴上,最大坡度定位如2.2.5.1节所述。
2.2.5.1 梯度测量程序
沿着V-V线,在V-V线1度右和1度左,足够垂直的距离上进行灯光束图案的垂直扫描,以定位最大梯度并确定梯度曲线的形状。梯度Glog 应使用以下数学表达式计算:Glog = log10 I(a) – log10 I(a+0.1)其中I是测量的光度值,a是以度为单位的垂直角度。绘制Glog和a的对应关系结果。
2.2.5.2 光束模式中的梯度位置
应调整灯的位置,直到垂直角度,沿着V-V线测量的最大坡度位于前雾灯0.75度下,符合本标准图1的要求,或1度以下,符合本标准图2的要求。前雾灯应按照SAE J 575进行光度测试。
2.2.5.3 如果前雾灯和大灯组合使得它不能与大灯分开瞄准,则大灯应准确瞄准,然后根据SAE J 575对前雾灯进行光度测量。
2.2.6 冲击测试
2.2.7 耐化学性测试
2.2.8 塑料大灯透镜材料磨损测试
2.2.9 热循环测试
2.2.10 湿度测试
2.2.11 内热测试
2.3对于大灯规定的SAE J 1383的下列测试程序适用于本标准:
2.3.1 调整测试
2.3.2 颜色测试
SAE J 578适用于本标准。
2.4 塑料材料
光学部件中使用的塑料材料应按照SAE J 576中的程序进行测试。
2.5 密封光束单元测试
设计用于前雾灯的密封光束单元不进行潮湿,灰尘和腐蚀测试。
三.要求
3.1 测试电压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性能要求应满足前雾灯端子处测量的电压。
3.2 SAE J 575要求或SAE J 2139要求
当按照5.2节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时,装置应符合SAE J 576或SAE J 2139的以下要求,以适用者为准:
3.2.1 振动测试
3.2.2 水分测试
3.2.3 粉尘测试
3.2.4 腐蚀测试
3.2.5 光度测试
3.2.5.1 梯度-灯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3.2.5.1.1 如第2.2.5.1节中测量的沿V-V线的最大垂直梯度Glog应≥0.08。
3.2.5.1.2 Glog和a之间的关系图,以log10为单位表示一个明确的单峰。
3.2.5.1.3 分界线从2.5L到2.5R基本上是平坦的。在最小宽度端的最高梯度的垂直位置应在V-V处测量的最大梯度垂直位置的±0.2°范围内。
3.2.5.2 前雾灯的配光
当按照2.2.5节进行测试时,灯的设计应符合图1所示的光强分布(坎德拉)值。如果前雾灯没有通过图1的光度测量要求,则可以重新垂直瞄准,只要最大梯度的位置落在0.5至1度的范围内即可。
3.2.5.2.1 不对称灯
将左右边测点的3D/15L和3D/15R的光强度相加。3D/15L记录的坎德拉值和3D/15R记录的坎德拉值的总和应等于或超过点7的要求的两倍。
3.2.5.2.2 对称灯
将单个灯测点的3D/15L和3D/15R光强度相加。记录坎德拉值的总和应等于或超过点7要求的两倍。
3.2.5.3 当按照2.2.5节进行测试时,灯的设计应符合图2所示的光强度分布(坎德拉)值。如果前雾灯没有通过图2的光度测量要求,则可以重新垂直瞄准,只要最大梯度的位置落在0.75至1.25度的范围内即可。
3.2.5.3.1 不对称灯
将左右边测点的22L和22R的最大光强度相加。两者之和等于或超过线8L要求的两倍。将左右边测点的35L和35R的最大光强度相加。两者之和等于或超过线9L要求的两倍。
3.2.5.3.2 对称灯
将单个灯的22L和22R最强光度相加,并将单个灯的35L和3R最大光强度相加。在22度记录的坎德拉值的总和应等于或超过线8L的要求的两倍。在35度记录的坎德拉值的总和应等于或超过线9L的要求的两倍。
3.2.6 冲击测试
3.2.7 耐化学性测试
3.2.8 塑料大灯透镜材料磨损测试
3.2.9 热循环测试
3.2.10 湿度测试
3.2.11 内热测试
3.3 SAE J 1383性能要求
设备按照2.3节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时,应符合SAE J 1383的以下要求:
3.3.1 调整测试
3.4 颜色测试
前雾灯的光线颜色应为白色或选择性黄色,在SAE J 578规定的限值内。
3.5 塑料材料
光学部件中使用的塑料材料应满足SAE J 576中列出的材料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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