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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类别--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临安科达认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5   点击:436 次
GHS定义: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指反复接触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后对靶器官产生的特定毒性效应。这包括所有能够损害机能的显著健康影响,包括可逆和不可逆的、即时和/或延迟的以及第3.1 至第3.7 章和第3.10 章未具体述及的显著健康影响。



GHS定义: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指反复接触一种物质或混合物后对靶器官产生的特定毒性效应。这包括所有能够损害机能的显著健康影响,包括可逆和不可逆的、即时和/或延迟的以及第3.1 至第3.7 章和第3.10 章未具体述及的显著健康影响。

 

GHS分类标准:

 

标准

1

对人类产生显著毒性的物质,或者根据试验动物研究得到的证据,可假定在反复接触后有可能对人类产生显著毒性的物质

2

根据试验动物研究的证据,可假定在反复接触后有可能危害人类健康的物质。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的有害物质举例:

▪邻二硝基苯

▪二硝基苯酚

▪二溴异丙烷

▪二甘醇二硝酸酯

▪邻二乙基苯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在《全球统一制度》和《联合国规章范本》下的象形图:

GHS象形图:

UN象形图: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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