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早上8点40分左右,位于新乡县翟坡镇高任旺村新乡伟隆塑化有限责任公司废弃厂房院内一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发生毒气泄漏事故。造成2人死亡, 4人受伤。经初步调査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班工人向厂房后院的废渣棚内转运反应釜残渣时,吸入生产过程中泄漏的磷化氢和硫化氢气体,导致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次发生中毒事故的非法化工生产装量,无选址规划、无登记备案、无正规设计和评价等任何手续,从开工建设到建成投产, 历时近半年时间,直到开车试运行第三天发生事故,竟未被发现, 说明当地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深入,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2月25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新乡“2.18”非法生产导致中毒亡人事故的情况通报。当地主管部门被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深入,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通报指出,各地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力度,尤其是县、乡、村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废弃厂房和偏远村落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奖励激励机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磷化氢和硫化氢有害性分析
磷化氢 CAS:7803-51-2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分类为:
易燃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中毒症状:
急性磷化氢中毒,常见为吸入高浓度磷化氢气体引起,以神经、呼吸系统及肝、心损害为主要特征。
硫化氢 CAS:7783-06-4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中的分类为:
易燃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中毒症状:
硫化氢是一种急性剧毒,吸入少量高浓度硫化氢可于短时间内致命。低浓度的硫化氢对眼、呼吸系统及中枢神经都有影响。
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素,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觉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烧感、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意识模糊等。重者可出现脑水肿、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³以上)时可在数秒内突然昏迷,发生闪电型死亡。高浓度接触眼结膜发生水肿和角膜溃疡。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